各会员单位及其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弘扬优秀女科技工作者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根据《城市管理领域优秀女科技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国标准化协会城镇基础设施分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城镇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工程专业委员会、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将共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选优秀女科技工作者活动,并表彰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评选活动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形式开展,请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资料图】
一、 评选对象
在城市管理领域从事科技创新与应用、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直接从事科研、开发、推广、普及等工作的女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城市管理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年龄不超过60周岁(即196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城市管理科技界有广泛影响,并为推动城市管理科学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在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中,为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做出显著成绩者;
(三)在弘扬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四)在科学技术开发与应用,科技咨询与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做出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名额
以各企事业单位为推荐单位,限报1人。
四、材料要求
1、被推荐者填写《城市管理领域优秀女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及推荐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公章。推荐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2、被推荐者主要成果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重要论文、著作、获奖证明、科技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主要成果系多人合作完成,则需写明被推荐者是成果的第几完成人及其主要贡献,并附有该项成果主要负责人的证明书。
3、被推荐者在报送纸制材料的同时还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bjckx2017@163.com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117号劲松大厦711室,以上材料一律不退还,自行留底。在推荐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评委会反映。
联系人:张雅杰
电 话:15110115826(同微信)
邮 箱:bjckx2017@163.com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城市管理领域优秀女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及下载《推荐表》及附表
关键词:
科技工作者
评选活动
基础设施